南京房管部门出新规 身份证过期不予办房产登记南京市房管部门昨日出台新规:自2007年4月10日起,市产权交易登记中心对持过期身份证以及证件上的照片、个人信息模糊不清的身份证,将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如产权人身份证已到期,请尽快到公安部门申请换领新的身份证,在领取到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后,方可办理产权登记等相关手续。
房管部门称,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着容量大可追加信息、芯片防伪更加安全、网络互查方便快捷等特点,并且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上的照片由于拍摄时间近,相片本身清晰度较高,便于登记机关核实当事人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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