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底,南京市建工局出台了《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试行)》,并决定于6月1日起正式实行。目前南京已经有多个楼盘作为试点,率先进行了“一房一验”。南京市建工局表示,近日将就相关情况召开现场会,向市民和媒体通报前期试点情况,并详细解读验收办法。
6月份完工的房子“一房一验”
6月1日起正式开始的“一房一验”实施对象是“施工单位提交竣工报告后,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的住宅。也就是说,在6月份交付的住宅并不一定在“一房一验”之列。
南京建工局相关人员表示,完工与竣工是两个概念,“一房一验”针对的是已经完工,但尚未正式竣工验收的住宅,6月1日前已经通过竣工验收,但在6月1日之后交付的房子不在“一房一验”范围之内。
据了解,在实施“一房一验”前,南京房屋验收主要以政府质监部门的抽查为主,按栋为单位,抽查率仅为10%,“一房一验”规定的检验率将达到100%。
“一房一验”检验8大内容
据《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一房一验”主要涉及楼地面、墙面和天棚面层质量、门窗安装质量、栏杆安装质量、防水工程质量、室内空间尺寸、给排水系统安装质量、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标准中要求分户检查的内容等8个方面。
具体内容都是住宅交付过程中比较常见的问题,如裂缝、空鼓、露筋、地面起砂、墙面爆灰、渗水、窗台高度、门窗开启、安全玻璃、栏杆高度、竖杆间距、防攀爬措施、护栏玻璃、层高、开间净尺寸、管道渗水等各个方面。
南京市建工局总工程师赵正嘉表示,从南京已竣工验收的房屋看,—般不存在主体结构性问题,近年来的投诉主要集中在渗漏、空鼓等房屋质量通病上,因此,“一房一验”主要针对房屋的使用质量,而不是结构质量。
“验房”实施主体为开发商
本次南京市建工局出台的“一房一验”政策实施主体并非建工局本身,而是由建设单位(开发商)组织施工单位质量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员、质检员和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物业公司等进行逐户、逐间验收。
开发商进行“一房一验”之后,在住宅工程竣工验收时,验收组还将抽查—定的户数对“一房一验”工作进行检查和复核,质量监督机构对验收过程进行监督。
据悉,开发商在进行“一房一验”之后,按规定还将在每个小区的明显部位镶刻包含工程名称、开竣工时间以及工程建设有关单位名称的铭牌,留作永久性标志。今后,“一房一验”后的住宅小区将统一戴上自己的“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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