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重要提醒!南京老住宅装电梯办事指南下月出台

发表于2016-10-20

先行“尝鲜”小区业主

曾为一系列繁杂手续而“跑断腿”

如今,加装指南即将出炉,

将极大方便市民办理


1加装电梯办事指南,下月10日前出台


据悉,目前市房产局正在牵头编写“加装电梯办事指南”,将于下月10日办法施行前出台。


办事指南将告诉市民每一步的走向,同时将建立工程施工、监理服务、电梯厂家、电梯设计等企业名录备选库供业主参考。


2增设电梯实施办法政策问答


1、什么样的房屋可以增设电梯?

《办法》第2条所称既有住宅是指已建成投入使用、具有合法权属证明、未列入房屋征收改造计划、且未设电梯的四层以上(含本数,不含地下室)非单一产权住宅。

2、满足什么条件才能开始增设电梯?

《办法》第5条规定,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当经本幢或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还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业主的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3、增设电梯的主要办理流程有哪些? 

业主意见征询→方案设计→现场公示→规划许可办理→施工许可办理→视情况办理消防设计备案、人防改造手续 →电梯安装质监施工公告→施工安装→电梯验收→电梯使用。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办理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办法》第11条规定,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建设者应当向规划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并提供下列材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书;本单元业主身份证、房屋权属证明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增设电梯住宅原建筑、结构施工图及地质勘查报告;符合国家设计规范的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书面协议;公示报告以及与异议人协商情况说明;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5、施工许可手续办理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办法》第12条规定,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后,建设者应当按规定向城乡建设部门申请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并提供下列材料:建设工程申请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合同、方案(含工程质量安全技术措施)及资质证书;监理合同、方案及资质证书;经审图机构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增设电梯住宅原建筑、结构施工图及地质勘查报告、设计单位出具增设电梯的相关建筑、结构施工图及计算资料;建设资金承诺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6、消防和人防手续必须办理吗?

《办法》第13条规定,增设电梯影响消防安全的,建设者应当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办理消防设计备案;改造防空地下室的,须到人防部门办理手续。 


7、增设电梯完成后能立即使用吗?

《办法》第16条规定,电梯安装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当向具有法定资质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监督检验,并提交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机房(机器设备间)和井道布置图等技术资料。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同时《办法》第17条规定,电梯安装完成投入使用前,建设者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并向建设、人防、消防部门申请竣工验收备案。


8、增设电梯政府有补贴吗?

《办法》第21条规定,本市鼓励和支持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对玄武、鼓楼、建邺、秦淮、栖霞、雨花台区2000年以前建成既有住宅(商品房除外)增设电梯的,给予财政资金补贴。市、区政府对国家、省、市级劳动模范,军烈属,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和特殊困难家庭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优先给予补贴。具体办法由市房产局会同市财政局另行制定。


9、为何规定2000年前的既有住宅享受补贴?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老旧居住小区情况调查的通知》(建办城函[2015]619号),同时根据南京市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棚户区改造和老旧小区整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宁委办发【2016】19号文件内容显示,2000年以前建成投入使用的房屋为老旧小区。

10、新五区增设电梯能享受政府补贴吗?

《办法》第22条规定,江宁、溧水、高淳、浦口、六合区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补贴资金由本区财政承担。


发表于2016-10-20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