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 2008-3-4 10:28:45
物业维修资金缴存新规终于来了
“配备电梯房屋按建筑面积120元/平方米交存;不配备电梯房屋按建筑面积75元/平方米交存。”今天(3日)下午3点,备受瞩目的《南京市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新交存标准正式出台,新标准将从4月1日起正式实施。 
看点
■是否配备电梯为分界
■配电梯按120元/㎡交纳,(经济适用住房按每平方米90元交存)
■不配电梯按75元/㎡交纳(经济适用住房按每平方米50元交存)


PS:本次调整对高层、小高层、多层、别墅不作区分
正在载入用户签名信息...
工具箱 [编辑]
2楼 2008-3-4 12:00:55
Re:物业维修资金缴存新规终于来了
定该政策的领导的房子肯定很贵,肯定在主城区,该政策定性为有利“富人”!
正在载入用户签名信息...
工具箱 [编辑]
3楼 2008-3-4 16:31:27
Re:物业维修资金缴存新规终于来了
办这个
需要什么手续啊
正在载入用户签名信息...
工具箱 [编辑]
本论坛不允许游客匿名发帖,请您登录后再发表。
登录搜房网
用户名:
密 码:
验证码:  看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