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下午,一民工在翠岛花城猝死,原因不明.法医中心进行了尸表检查,排除非正常死亡可能.
6日晚上,十几名家属连夜赶来.死者老板当晚态度不错,安排好食宿.因为他不明白他应当付多大责任.
7日调解,老板态度强硬,说已请教过律师,他无责任.
问题焦点在于:事发时间,老板坚持是五点半,下班后,实际上,死者还一直穿着工作服未来得及换.
当天晚上,家属去医院,问里外几个保安,一直肯定:是下午四点多钟送来.
老板坚持:下午五点半,是下班后在路上,不是被撞死,所以不属于工伤.
当天事发本小区,应该还有许许多多居民对事发时间一清二楚.
可不知老板找了什么人,让医院的总值班都作伪证.家属在夜里十二点不肯离开,想看一眼抢救记录,可是最后还是没看到,总值班还说问过护士长及处长,以人格担保,确实是下午五点四十五,还说什么随便改动记录,是要被处理的!简直就是人渣!!置社会最底层的民工于不顾,丧失了一个医疗工作者最起码的职业道德与素质!!!
8日继续调解,老板态度嚣张.说话意思大概是:要钱没有,要命一条!!只愿出几千元丧葬费!!民工的生命难道真是命贱如草吗??
家属决定上访,首先去区里,如果不接受,就会披麻戴孝,找市里.并作好准备,连夜去打印大幅标语.准备区级政府不接受,就沿街喊冤.
9日上午上班时间,区政府门口领导陆续上班,看到了一群痛哭的村妇.老的六十多岁,小的才十个月大!简单问明情况后,说不好管,让她们离开.并锁上大门.家属继续痛哭,长跪不起,陆续来了许多领导,很多人非常同情,很快,她们被安排进接待室,通知派出所,叫来当事人.劳动及公安部门一起出动,找双方谈话.说明今天就是解决问题,而不是分清是否工伤.死者老板再也没有前两日的嚣张,谈话时一边还坐上了一个民警.最后达成协议,一次性付八万元,另外前天给的3500元安置费不算.
家属对结果表示满意.经过这件事,知道什么叫人民政府为人民,什么是人民的公仆.昨晚,知道此事的赔偿结果后,在一起的工友才说:事情确发在下午四点多,也就是工作时间死亡!!老板用了什么威胁手段让他们三缄其口?难道是为了保那可怜的饭碗??